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方式:在教育部批准计划招生的省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调档比例:按国家或计划招生的省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
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对符合各省市加分政策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考生按同等条件录取。按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我校采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进档考生以专业成绩总分排序审录;若专业成绩总分相同,按文化统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审录;若文化统考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成绩、外语成绩。
普通类专业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文科按照语文、文综、数学、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即,投档成绩相同时,先比较语文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语文成绩仍相同,则比较文综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以此类推。理科按照数学、理综、语文、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即:投档成绩相同时,先比较数学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数学成绩仍相同,则比较理综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以此类推。
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我校所有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
录取公布:通过教育部批准计划招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四川省内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官网公布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