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规定,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择优录取。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文/理综合成绩依次排序录取。窗体顶端
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不限男女生比例。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体育类录取办法,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体育类招生录取相关规定)。
广播影视类(播音与主持专业)录取办法,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广播影视类招生录取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