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部分省份有其它要求的以该省招考部门规定执行)。
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学校各专业无单科成绩要求,不设志愿分数级差,不设定男女比例。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美术与设计学类联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职单招、行业单招、“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等特殊考试类型的录取按照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办理。
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