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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专科 | 综合 | 公立 | 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一、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录取摘要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整理自柳州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中的最新要求。2024年的高考生读完后可以知晓,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要求详解。

二、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学校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原则1.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专科类考生投档分数线,按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2.全国统考进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进行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划分考生的专业,即优先满足进档考生的第 1 专业志愿,其次满足第 2 专业志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第 6 专业志愿为止。广西普招录取中,我校根据出档情况对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以满足考生专业志愿。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1)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退档处理;(2)对“服从部分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仍然不能满足的,作退档处理;(3)对“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录取到与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最接近的缺额专业。广西以外的各省市考生均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分类招生录取原则

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原则为按进档考生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1.没有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者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100 分的考生不合格且不予录取。2.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高职单招联合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加分组成。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之和,作为联盟统一公布文化素质成绩。 3.排序规则:总成绩=文化素质分+附加分,总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附加分的顺序进行比较排序。4.我校根据出档情况对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以满足考生专业志愿。5.特长生单招录取原则:(1)我校优先录取符合“特长生单招”招生对象的考生。(2) 录取顺序为:体育类特长生:先录取获得国家级比赛获奖考生,再录取获得省级比赛获奖考生,按获奖等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最后录取参加广西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且达到 70 分以上(含 70 分)的考生。艺术类特长生:先录取获得教育部或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考生,其次录取获得自治区教育厅或人社厅组织的省级职业院校一等奖的考生,再录取获得文化和旅游部授权的考级委员会组织的社会音乐水平考级:声乐,钢琴,舞蹈,电子琴,播音主持或其它乐器 9 级以上的考生,最后录取参加广西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合格分数线请自行在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查阅)的考生。学科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先录取获得国家级比赛获奖考生,再录取获得省级比赛获奖考生,按获奖等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获奖或特长等级一致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择优录取,即先检录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再检录低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4.参加全区艺术或体育统考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择优录取,即先检录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再检录低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如此类考生的单招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我校将对考生的艺术或体育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依次录取,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5.录取时按考生投档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录满计划为止,如计划有剩余,则调整到普通计划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①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退档处理;②对“服从部分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仍然不能满足的,作退档处理;③对“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录取到与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最接近的缺额专业。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1.符合条件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中职对口应届、往届及 2 年级考生均须参加测试,不参加测试或者测试成绩为 200 分以下的考生不予录取。2.我校执行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在确保公平公正前提下按计划录取。排序规则:总分=综合测试成绩(基本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即:先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高者排在前面;如果总分相同,则按综合测试成绩排序,综合测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若总分相同,综合测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基本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序,基本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3.我校对口招生的录取原则为:第一专业志愿专业清;第二专业志愿到第十专业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①对已经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录取;②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按顺序依次分配专业,第二专业录满计划,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四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如果考生所填报的 10 个专业志愿都已满额则进入调剂专业或退档程序。4.我校特长生对口录取原则为:(1)我校优先录取符合“特长生对口”招生对象的考生。(2)录取顺序为:先录取获得“教育部或者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按获奖等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再录取获得省级教育厅或人社厅组织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其次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特长生(先按获奖等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再特长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录取)。(3)获奖或特长等级一致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的规则择优录取,即先检录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再检录低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4)录取时按考生投档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录满计划为止,如计划有剩余,则调整到普通计划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①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退档处理;②对“服从部分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仍然不能满足的,作退档处理;③对“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录取到与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最接近的缺额专业。

附加分项目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加分政策。

其它原则1.各招生专业对考生无男女限制、无外语语种限制。2.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对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通过各省、自治区高考信息平台或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