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访问
关注公众号

院校满意度 4.2

江苏-连云港 | 专科 | 师范 | 公立 | 隶属江苏省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摘要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整理自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中的最新要求。2024年的高考生读完后可以知晓,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要求详解。

二、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统一组织,择优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的规定。

学校优先录取平行志愿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招生计划仍有空余时,对缺额专业及其计划进行征求志愿。

普通类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以高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如该专业已经录满,按考生所填报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随机调录到专业组中计划未满的专业,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同分录取原则:(1)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历史单科成绩排序;若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综合评价比较,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对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物理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综合评价比较,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2)采用“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进档考生的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3)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进档的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对进档的理工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体育类以及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考生投档分的构成办法为:1.体育类:投档分= [(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2.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3.音乐类:投档分为专业分。如果个别省级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总分构成比例有特殊要求,则以其要求为准。

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按照普通类录取办法执行。

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可予以加分录取: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20分。2.烈士子女可加20分。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