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在各省(区)市的录取工作将在国家教育部领导下,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专业代码等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对考生无外语限制,但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计划类型为非选考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根据考生填报我院专业志愿的情况,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的不同计划类型优先查看某科成绩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