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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一、保险职业学院录取摘要

保险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整理自保险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中的最新要求。2024年的高考生读完后可以知晓,保险职业学院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要求详解。

二、保险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综合衡量,择优录取新生。学院录取是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各省考试院规定设置投档比例,按各省相应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新高考改革省份录取规则按生源省市有关规定执行,须符合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按照考生填报的学校(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不设置学校(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及征集志愿的考生,原则上只录取有直接志愿的考生。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

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在新生入学三个月之内,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被录取新生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向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报到截止日期30日后,如果未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