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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一、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录取摘要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整理自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中的最新要求。2024年的高考生读完后可以知晓,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要求详解。

二、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普通专科录取1.学院按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档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若上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2.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3.确定录取专业时参照教育部及国家海事局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录取专业志愿时,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及国家海事局有关体检标准。4.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5.根据所在省的规定,在志愿生源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7.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非英语语种慎报。8. 性别限制: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性别不限。

3+2分段培养贯通本科录取山东省3+2分段培养对口贯通本科录取专业时,严格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春季高考录取春季高考录取时按考生专业大类分专业进行录取。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考生可通过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学院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招办咨询电话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