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1.调档比例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专业录取原则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男女比例不限。
3.加分政策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规定的加分政策执行。
4.高考改革省份相关要求
按照我校在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选科政策执行。
5. 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规则
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与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3-185CM,女生身高162-175CM,体形匀称(非空中乘务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条件);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斑点,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矫正视力不低于1.0,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斜视;无口吃、耳鸣现象;未经面试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将进行面试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该专业要求学生劝其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6.其它规则:往届生无限制。
第十二条
1.语种要求:我院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学院开设英语公共课。
2.单科成绩要求:无要求
3.体检要求
学校新生入学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要求:无中外合作办学
5.其它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