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生源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组织、监督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按照考生所在生源省招生考试院安排的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以普通类、艺术类专业分省分专业进行录取,对浙江、山东、河北、海南、广东、湖南、重庆等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按该省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优先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对英语单科成绩不做要求(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艺术类提前批考生,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认可艺术类考生在生源省其它院校取得的艺术类专业合格成绩。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
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分数高者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1、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优先(其中:舞蹈表演专业要求身体无缺陷,女生身高156厘米以上、男生165厘米以上(专业特优者可适当放宽),专业分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主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使用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按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使用艺术类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考生需取得该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文化总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2、普通类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文化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其中文史类考生的单科顺序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的单科顺序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空中乘务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2厘米以上(含172厘米),女性身高162厘米以上(含162厘米)。3、为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投档与降分投档录取的政策规定,但录取到专业时以实考成绩为准。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民族成份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