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定;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专业划分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所有专业均无级差要求。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整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的省份,考生所填报专业须符合我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
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校后我校各专业只开设英语公共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