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智、体、美、劳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的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依据,公开公正录取。
我校统招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具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对就读态度不明朗,或在录取期间无法联系上的考生,我校有权不予录取。
录取专业时,原则上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为依据予以录取,也可以根据报考情况适当调剂录取。对服从调剂的考生可在征求考生意愿的情况下录取到其它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予以退档。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
考生报考我校无外语语种限制。应用人单位用工需求,为顺利就业,助产专业建议女生报考。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医卫类、学前教育专业不招收有色盲、色弱的考生。临床医学专业限招物理类(生物、化学)或理工科类考生。农村经济组织经营与管理专业(娄底市村干部定向培养生)只限娄底户籍考生报考,考生年龄限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