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语种要求:无(学校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和考核均使用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男女比例要求:无。
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按教育部要求,学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教育考试机构监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采用艺术类专业湖南省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湖南省艺术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进行录取。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顺序录取,考生位次根据按各省位次排序原则产生。
若已进档考生若因分数不够,出现所有已填报专业均不能录取的情况: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照各专业录取情况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录取;不服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学校不录取诚信有不良记录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录取结果查询渠道、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查询及寄发的录取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