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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一、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录取摘要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整理自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中的最新要求。2024年的高考生读完后可以知晓,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要求详解。

二、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黑龙江省省内,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对于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数、语、外单科成绩顺序进行录取,黑龙江省之外省份,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原则执行。“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为高职提前批次。1、投档比例按照各省招生办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省份模拟投档情况,调阅考生档案。录取时,学院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数量情况对各省、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2、专业志愿的调剂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院在生源所在地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依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处理。3、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院专业培养要求,考生须符合国家制定的体检标准。学院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

“高本贯通”试点招生1.招生计划:“高本贯通”试点招生对象为省内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经转段考核合格后,以专升本形式录取到对应本科院校(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继续学习。试点专业如下: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作物生产与经营管理(专科)对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农学(本科)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专科)对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农林经济管理(本科)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畜牧兽医(专科)对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动物科学(本科)2.考试录取。“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为高职提前批次,具体要求以每年“高本贯通”试点招生考试工作通知为准。3.培养地点。“高本贯通”试点一般前三年在高职院校培养、后两年在本科院校培养。4.学费标准。试点专业前3年学费由高职院校按照本校专科同一专业标准收取,后2年学费按照本科高校同一专业收费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