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访问
关注公众号

院校满意度 3.4

北京 | 本科 | 理工 | 公立 | 隶属北京市

首钢工学院录取规则

一、首钢工学院录取摘要

首钢工学院录取规则,整理自首钢工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中的最新要求。2024年的高考生读完后可以知晓,首钢工学院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要求详解。

二、首钢工学院录取规则

第十条招生录取规则

1.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照顾对象录取政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提档,政策性加分不累计,取最高一项,不超过20分。

2.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以招生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容为准。

3.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

4.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以及我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补充规定:

1.报考电气自动化技术、环境工程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2.报考学前教育、护理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不宜报考,肝功能异常者不宜报考,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报考,身高1.55米以下或体态不匀称者不宜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