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学院录取的考生应填有我院志愿,按省招生考试院规定,依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录取。专业调剂实行按自愿和成绩排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院未录满的其他专业排位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艺术类(美术)考生按各省(市区)规定录取,文理兼收。我院认同各省(市区)组织的艺术类(美术)考试成绩。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经三个月复查期满,方可取得正式学籍,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外语考试语种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