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普通类(普通文理)专业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一志愿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必须遵循本省录取原则的省份和学前教育专业除外)。学前教育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低于本专业分数线的考生按下一个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仅报唯一志愿且不服从调剂,将予以退档)。内蒙古录取原则为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对同一专业类别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和专业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同一类别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艺术类专业招生山东省考生依据《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省外考生依据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