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访问
关注公众号

院校满意度 3.7

黑龙江-哈尔滨 | 专科 | 综合 | 公立 | 隶属黑龙江省
高水平专业群建设B档 优质专科高职 国家骨干高职

黑龙江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一、黑龙江职业学院录取摘要

黑龙江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整理自黑龙江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中的最新要求。2024年的高考生读完后可以知晓,黑龙江职业学院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要求详解。

二、黑龙江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在综合改革省(市),按照综合改革省(市)相关规定录取。

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及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空中乘务专业系提前批次,文化课成绩需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高职(专科)最低控制线,方可具备录取资格,我校将依据该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对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投档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政策加分仅作为考生投档依据,在专业录取上不享受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