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录取规则
普通类1、投档比例: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2、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3、专业志愿: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根据“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4、专业志愿的调剂:投档考生未能被所报专业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投档考生未能被所报专业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艺术类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专业测试合格证,其中美术设计类专业,认可美术设计类省级统考、联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表演、播音类专业认可其他学校校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2、学校根据考生所在省招生办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3、其他录取原则与普通类录取原则相同。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spvu.edu.cn/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沥山路5117号联系电话:0434-3304766联系人:沙永春尹卓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