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提档。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1.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按“专业清”的原则确定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2.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若服从调剂,将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将按规定作退档处理。 3.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共两个,分别是音乐表演和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方向),都仅在河南招生,若河南省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1.音乐类(音乐表演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录取时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等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2.美术类[ 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方向)专业]按照河南省投档规则,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录取时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中俄合作办学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俄语,其他各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学校录取的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