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和招生省级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实施,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党委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遵循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管理规定。
学校在普通高考统考招生中采用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学校尽量满足专业志愿。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考生的高考术科成绩和文化成绩,均需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填报我校志愿方可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市、自治区)政策为准。
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录取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分录取。
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及民族成份要求。身高要求:空中乘务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不限,入校后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且符合考生所在省、市录取标准,经各省、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的,由我校发给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公章和校长私章,新生持我校新生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入学。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进度和结果将会及时公布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