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依据本人志愿择优录取。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考生所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工作通知》的文件规定执行。
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为英语。
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且不限男女招生比例。
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执行。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助产专业不招色盲考生。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
录取批次、录取时间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
学院招生录取的原则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当年颁布的《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文件规定执行,考生考试成绩达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报考本院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院不予录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专业录取规则: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尽量安排在考生所报志愿专业学习,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则做退档处理。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的招生信息网公布,并用EMS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