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学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学校按投档成绩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成绩)确定考生的录取顺序。
学校原则上按照考生投档先后的顺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为考生分配专业,专业之间无级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成绩)排队;若考生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成绩)相同,按照预录专业所属科类参照不同单科成绩安排专业,具体为:
预录专业为理工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预录专业为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预录专业为中职对口升学类,以技能操作测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顺序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在内蒙古自治区动态志愿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在综合改革省份,如我校录取原则与综合改革省份相关规定不符,则按照综合改革省份相关规定录取。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术科考试,我校使用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在专业课省统考成绩达到招生省份本科合格线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招生省份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确定考生录取顺序。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做退档处理。河南省艺术类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成绩)确定考生的录取顺序。如河南省艺术类投档成绩有特殊规定,则按排序成绩=专业课成绩排序进行投档录取。
本科所有专业均学制肆年,高职(专科)所有专业均学制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