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及要求
学院招生工作在省招办统一组织下,依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执行。凡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所报专业未能录取的进档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对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学院执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手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方式为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录取信息为准,学院通过招生网进行公布,考生也可致电学院招生办查询:0376—2798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