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的原则进行录取。
各省、市(区)招生录取规则原则上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属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生考试院(办公室、中心)所公布的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进行调配,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录取,同分同志愿顺序考生,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顺序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按其专业从前到后顺序进行安排。
对于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将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不足的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在选考科目相同的专业组内允许调剂;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间不能调剂。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
除英语专业高考外语限英语语种,其它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在教学过程中,大学外语教学语种主要为英语,同时可选择日语、泰语,部分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设置有一定比例的中英文双语教学课程,部分专业与国外合作院校有国际联合培养项目。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开设绘图类、设计类课程,报考考生应有一定绘画基础,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自动化、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汽车服务工程、测绘工程、交通运输、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不招收色盲的考生。
各专业男女生招生比例不限;政策性加分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的规定。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做退档处理:1、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2、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又无法调剂到其它专业的;3、学校计划已满,考生仍未被录取的;4、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应当退档的其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