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录取规则1.投档比例: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2.院校志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政策录取。3.照顾加分政策: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4.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吉林、黑龙江省进档考生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投档分数(含加分项)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单科顺序:理科为数学、外语、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数学。5.特殊类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设专业校考的省份,考生须取得我校相关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我校不设专业校考的省份,认可各省相关专业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在各省教育考试院按相关规定投档后,择优录取;承认其他本科院校该专业校考合格成绩的省份,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表演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数高的考生。吉林省该专业承认我校校考合格成绩,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承认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吉林省、山东省该专业在普通类批次录取,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3)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承认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文化课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吉林省、辽宁省、山东省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普通类批次录取,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4)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承认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山东、江苏、新疆、河南省美术类省统考合格成绩,承认山西省、河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联考合格成绩,承认浙江省摄制类省统考合格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5)摄影专业:承认河北、辽宁、黑龙江、山东、江西、新疆、江苏省美术类省统考合格成绩,承认浙江省摄制类省统考合格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吉林省该专业在普通类批次录取,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6)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7)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数高的考生。(8)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体育类专业加试并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80%+专业课成绩×2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数高的考生,如果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同分,则按照语文、英语、数学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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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此章程由长春光华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