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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录取规则

一、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录取摘要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录取规则,整理自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中的最新要求。2024年的高考生读完后可以知晓,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要求详解。

二、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

2.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各地的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类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

(2)对于取得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专业校考成绩(不分文理)择优录取;对于部分未组织校考的专业,在各省区录取时按照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3)对于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具有本校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从第一志愿开始,计划未完成时,认可其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此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4)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专业录取无语种要求、无单科成绩要求。学校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