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学校公共外语开设英语、日语,其他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依据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1.我校执行国家及各省、市、区招生录取相关政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艺术类专业,符合投档条件的线上考生全部投档,按照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排序录取。2.院校志愿:对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类)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未录满的专业(类)计划录取征集志愿投档的考生。3.专业(类)志愿:进档考生专业(类)确定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方式,专业(类)志愿无级差要求。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录取以高考总分成绩排序,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序。分数相同,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专业以文综、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专业以理综、数学、外语、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职分类考试(对口升学)专业以综合、外语、数学、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未能满足专业(类)安排条件的考生,如服从专业(类)调剂,可调剂到同一投档单位中未录满专业(类),如不能满足空缺专业(类)录取条件的及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均予以退档。所有专业(类)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类)志愿的考生。空中乘务专业(高职专科)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毕业后若从事航空、高铁服务等相关工作,身体条件须符合该行业相关标准,请考生慎重报考。4.高考改革省份按相关政策执行。若出现同分情况,以语文、数学、外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皆相同,则“3+1+2”模式改革省份优先录取首选科目成绩高者;“3+3”模式改革省份取3门选考科目中分数最高的科目(最高分科目),优先录取最高分科目成绩高者。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我校动画(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如同一院校志愿(专业组)含两个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时,考生填报其中一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视作该生同意调剂到该院校志愿(专业组)中其他未录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6.按大类招生录取的考生,依据《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考生可通过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大类培养期间学生修读完成本学科大类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并达到相关要求,工商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设计学类、电子信息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机械类于第2学期末进行专业分流。学校提前公布专业类所含各专业分流计划,依据学生大类培养期间学习成绩排名及个人填报志愿进行专业分流,即以“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对分流后不足2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进行分流,学生可在其他专业进行选择。按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7.艺术类专业(类)录取原则: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类)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成绩须通过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省控分数线,设置统考省份考生须通过该省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合格线。凡报考我校的吉林省对口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吉林省高职分类招生考试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须通过艺术类专业控制分数线,同时参加吉林省对口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服装设计与工程方向)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我校组织表演专业校考省份,考生须取得我校表演专业校考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表演专业;非组织校考省份承认相关统考(联考)成绩。动画(中外合作办学)及美术设计类专业承认各省、市、区美术设计类统考成绩。进入投档分数线的艺术类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动画(中外合作办学)、美术设计类专业(类)及吉林省对口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表演专业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100%。设置校考省份“专业课成绩”为我校相应专业校考成绩;其他省份“专业课成绩”为该省相应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吉林省对口艺术类“专业课成绩”为吉林省对口艺术类(服装设计与工程方向)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设置校考省份优先录取相应专业校考成绩高者,其他省份优先录取相应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者,吉林省对口艺术类优先录取对口艺术类(服装设计与工程方向)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艺术文类和艺术不分文理类参照本章程
第3点中“文史类专业”执行;艺术理类参照本章程
第3点中“理工类专业”执行;吉林省对口艺术类参照本章程
第3点中“高职分类考试(对口升学)专业”执行;高考改革省份参照本章程
第4点执行。无语种和单科成绩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如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www.jlenu.edu.cn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3050号联系电话:0431-86908039联系人:陈思民
本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